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

自作主张


上诉庭说议长非公务员
西华古玛可以自聘律师



三次遭怡保高等法院判定为“公务员”不能自聘律师打官司及自辩的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,终于上诉得直;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裁决,州议会议长并非“公务员”或“州政府官员”,因此可以自聘律师打官司,无需由州法律顾问代表。


司法专员’很明显的滥权了。对议长未审先判是不明智,不公平的。

情况正如州秘书一样,错误的诠释自己拥有的权力, 也滥用了它。

也许他是站在拥有执政权,有大把钱的一方,无理一点,霸道一点也是应该的吧!

原以为这场官司没看头,正中国阵下怀,法官,控方,辩方都是自己人。

要什么结果都可以。

蒙女案也是如此,法官,控方,辩方都是自己人,结果肯定没有意外。

接下来,就看西华古玛自聘律师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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