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5日星期日

敦马大骂国阵强夺霹政权违宪


(吉隆坡14日讯)2月5日国阵成功在霹雳州拉拢3名民联议员退党,以粗糙的手法制造变天, 民联支持者愤怒,跑到霹雳皇宫前示威抗议,无党派人士也看不过眼。来到1个月后的今天连前首相敦马哈迪也开腔大骂。他很不客气地指出,国阵以强硬手法来夺 取霹雳州政权,乃属不合法的举动,已违反了法律精神。

像一般的说法一样,敦马哈迪也认为这是由准首相纳吉一手策划编制的。他说,霹州夺权事件,暴露出了国阵犯下错误,策略不对以及行事草率,因为这样已经造成霹州陷入我国史无前例的宪政危机,后果难以收拾。

他的看法就是,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都好,谁都不能在没有经过议会内投不信任票,就可以推翻一个州务大臣或首相。这是法律的程序,没有其他的条款可以豁免这么做。

敦马是在周六在吉隆坡为“民主与领导大马前途”座谈会主讲后,受记者问及他如何看待霹雳州政变事件时,发表谈话。

执政党不遵守法律 人民也可和政府对立

针对霹州苏丹阿兹兰莎谕令民联前大臣尼查辞职一事,他指出,国阵及巫统过于粗心,他们没有等到州立议会的举行时才在议会上投大臣的不信任票,而是直接要求统治者开除大臣。

他说,以他的了解,不论是霹州或联邦宪法,都没有州统治者开除大臣或元首开除首相的条款。

他说,苏丹只有权力在大选后推翻候选人并提议自己属意的候选人,但州议会却有权在议会中投不信任票推翻苏丹所提议的人选。

马哈迪认为,国阵必须妥善地处理这项课题,避免与法律产生冲突,因为民联入禀法庭, 法庭可能可以判决苏丹是没有权力开除大臣。

他说,执政党应该“依法”行事,特别是国家宪法。如果行事可能会涉及抵触法律问题,人民到时也不会遵照法律。这是因为政府有错在先,因此人民也可以和政府对立。


游戏规则由我来定,国家宪法 ?下次吧!这次不算数。


没有评论: